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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过热:产能规划超2000万辆 10倍于销量规划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6-05 1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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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过热:产能规划超2000万辆 10倍于销量规划 新造车势力纷纷进入量产交付期。5月29日,小鹏汽车在广

新造车势力纷纷进入量产交付期。5月29日,小鹏汽车在广州总部举行仪式,交付百辆挂牌小鹏汽车;5月31日,蔚来汽车也向首批用户交付了10辆车……在大量新能源汽车量产交付的背后,产能过剩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资本大量涌入,新能源汽车产业产能过剩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去补贴”后将面临严重的泡沫危机。

产能过剩苗头

中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连续三年产销量全球第一,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总量超过180万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新能源汽车全年累计销售77.7万辆,同比增长53.3%。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表示,2018年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将产生40%-50%的增速,全年新能源车销量或将超过100万辆。鉴于市场中的低端汽车与消费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新能源汽车行业已出现产能过剩现象。

2017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国内新能源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已经相当严重。2015-2017年6月底,国内已经落地的新能源整车项目超过了200个,相关投资金额高达1万亿元以上,各类车企已经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超过2000万辆,是《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设定目标的10倍。按照规划,这些项目大多将在2020年之前建成投产。

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巡视员李占川透露,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预计到2020年将全部退出。对此,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专家黄永和认为,2020年补贴取消之后,其他的政策如果不能跟上,企业的车型卖不出去,就有可能出现实质性的产能过剩。

不过,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新能源车是存在表面产能过剩的问题,只是规划的产能过剩,实际不一定都投产。“绝大部分新能源的造车新势力都很难生存过五年。”崔东树说。

供应链过热

事实上,产能过剩问题已经让部分新能源供应链企业陷入了麻烦。近日,新能源企业银隆新能源各大园区电池订单减少、工厂停产的消息持续发酵。5月30日,还有媒体报道称银隆新能源投入150亿元建设的洛阳工业园区进展缓慢。

2016年,在获得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等人投资的30亿元资金后,银隆新能源开启了快速扩张的进程。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银隆新能源在兰州、天津、攀枝花、珠海等7地签下了投资规模高达80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项目。而加上这些新规划的项目,银隆新能源在全国布局的产业园区高达11个。

快速扩张导致成本大增,银隆新能源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李志称,由于目前多个产业园同时在建,并且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资金未到账,银隆新能源2017年确实入不敷出,资金差额在40亿元左右。

不仅是银隆新能源,整个国内新能源电池产业都在飞速发展。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的70%以上。2014-2016年,国内动力电池产业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368%、324%和78.6%,2016年动力电池领域的投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

在如此高增长的背后,动力电池产能过剩的问题已经显现。据测算,当前形成的产能若全部释放,会形成170GWh/年的巨大产能,大约是目前市场实际需求量的7倍多,可以满足年产500万辆的电动乘用车和50万辆电动大客车的总需求。按照相关规划,2020年中国动力电池总产能将达到285GWh,但同期动力电池需求量仅为97GWh。

业内人士表示,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产能总体过剩的背景下,动力电池产业表现为结构性产能过剩,龙头企业的优质产能受到追捧,而中小厂商的落后产能得不到很好的消化,生存空间将不断受到挤压。在过剩产能出清的逼迫下,部分中小厂商可能转型低速车、小型储能等技术要求较低的领域,从而退出动力电池领域竞争。

政策给造车降温

尽管“鲶鱼效应”有利于活跃市场,但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新能源车产能过剩的苗头,政策开始转向,投机者的生存空间不断缩小。国家发布2017-2018年新能源车新的补贴政策,总体上比2016年减少20%。2018年5月,监管部门又撤销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型1882款。

越来越严格的政策已经让部分投机者在市场中难以为继。2016年9月,财政部对金龙汽车、深圳五洲龙等5家“骗补”新能源车企进行了处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金龙汽车净利润降至0.38亿元,同比下降超七成;深圳五洲龙同期营业收入为486.22万元,亏损达5520.24万元。

国家发改委近日又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含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所在省份应符合四方面的条件: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车桩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四、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在汽车分析师贾新光看来,相关规定等于给那些以“圈钱”为目的新势力造车企业关闭了大门,只有踏实造车的新势力造车企业,才有望拿到生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