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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汽车投资行为 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3-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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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汽车投资行为 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近日推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既往的产业政策有,多重变奏的意味,也将对未来汽车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近日推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既往的产业政策有,多重变奏的意味,也将对未来汽车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体看,未来汽车的四化已成基本框架,电动化、智能化、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无疑将是我国未来汽车主流产品。更为重要的是,汽车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政府管理层也将持续坚持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原则。此次的征求意见稿,监管责任下放至地方投资管理部门,既是提高审批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     一年半前,国家就已经规定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生产企业,态度也十分坚决,其中如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须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项目,须有发改委核准。此次的意见稿则规定,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投资项目,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汽车类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下移,这无疑是一大看点。     当然,随着权限下放,监管责任肯定也会同步跟上。有媒体解读,由于门类庞大,产业链纵深达,部分省市一直热衷于汽车产业的投资,特别是近年来一些造车新势力,也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现在看来,下放权限与责任的统一,对地方政府的事中和事后监管,都具有较大压力。此次意见稿明确,“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将对地方政府对汽车产业的投资热情,会促使其增加理想的考量。     此次意见稿,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在力推新四化的同时,也有优化燃油车的明确意思表达。僵尸有望得到进一步有力度的清退,其寄希望于的股权变更东山再起的套路,可能会被堵住出路。与此同时,对燃油车的产能利用率等问题也有进一步的要求,而对整车项目,则有加速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聚集的意思。目前我国汽车产业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辽吉、京津、鄂中、成渝等为主的6个产业集群,除了燃油车外,这6个产业集群也将会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产地。     此次意见稿,打击造车投机行为的意思特别突出,也由此提高了新能源准入门槛。其中8大条件刀刀见血: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股东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且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主要股东股权高于三分之一,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等等,的确很有针对性。     有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6月底,国内已经落地的新能源整车项目超过了200个,造车新势力在今年的北京车展更是高调亮相,十分引人注目。不过,部分造车新势力实际并不是有车在售,也有一些企业资质不全,还处于PPT造车阶段。此次意见稿,突出了量产的概念,仅仅是纯电动乘用车年产10万辆的要求,便是关山难越。     也有媒体解读,此次的意见稿,对传统车企向新能源车布局有实质性的利好。目前北汽、上汽、广汽、吉利、长安等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有建树,此次政策的推动作用为其进一步转型,无疑是增加了信心。     总体来看,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是意见稿的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