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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新政汇总 | 国家和地方出台32项新能源汽车政策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5-03 1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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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新政汇总 | 国家和地方出台32项新能源汽车政策4月,国家层面出台6项新能源汽车政策。其中包括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路测法规;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

4月,国家层面出台6项新能源汽车政策。其中包括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路测法规;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管理办法;车企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重要政策。

地方层面,北京、海南、深圳、广东、广州、长沙、长春、山西、郑州等地出台26项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北京机动车限行延长一年,纯电动车不限行。海南将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深圳发布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试点方案。长春发布智能网联路测法规,长沙发布智能网联路测法规细则。广东2018-2020年建设城际快充站108.5对。广州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30万辆。山西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能将达30万辆。青海、深圳、福州、大连、福建莆田、潍坊、东莞发布充电新政。西安、贵阳、开封、宁波机动车限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部委政策

1、三部委印发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

4月11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应符合的条件。测试车辆应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充分的实车测试,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省、市级政府发布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主体的测试评价规程,具备进行道路测试的条件。

测试通知书应当注明测试主体、车辆识别代号、测试驾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测试时间、测试路段等信息。其中,测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临时行驶车号牌规定的行驶区域应当根据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路段合理限定,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应当超过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时间。

规范明确,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要求,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

2、三部委公布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4月2日,工信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公告指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一)为加强《目录》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二)从《目录》撤销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接收带有免税标识的撤销车型信息,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

(三)已从《目录》撤销但需恢复资格的车型,企业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经审查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购置新车时已享受购置税优惠的车辆,后续转让、交易时不再补缴车辆购置税。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目录》内企业、车型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标准法规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处罚。

3、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管理办法发布

4月26日,中汽协和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联合启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4月26日起正式启动第一批白名单的申报受理工作,白名单受理为不定期制,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同日也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在企业、生产条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将对企业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3年对白名单内的企业进行复评,白名单企业如有违规将被撤销其白名单资格。

4、工信部发布机动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18日,工信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简化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类别、优化车辆产品准入管理程序和方式、推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改装车管理、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创新及应用、推进车辆产品准入系族化管理等具体改革措施。

征求意见稿指出,工信部依据技术审查结果和公示复核结果对受理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申请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准入许可后,车辆生产企业方可以生产、销售相应的车辆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已经取得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5、商务部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特斯拉等纯电动汽车在列

4月4日,商务部公布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清单。其中,“同时装有点燃(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及驱动电动机、可通过接插外部电源进行充电的其他车辆”、“仅装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车辆”等商品名称赫然出现在清单中。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遭受重创的车企首当特斯拉,其次是尚未国产的进口车。数据显示,特斯拉2017年进口到中国的数量是1.7万辆,同比增长51.6%。

6、四部委启动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

4月19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明确,各级牵头部门提交本地汽车生产企业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申请报告。对于2015年度、2016年销售上牌但未获补贴的车辆按照对应年度补贴标准执行。

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党政机关公务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即可获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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