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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双积分核算情况公告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3-13 13: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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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双积分核算情况公告 3月12日,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rdqu

 

3月12日,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告指出,2016年度中国境内124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49.47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0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4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74.8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2.9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8.95万分。

 

其中,96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58.9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9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39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35.1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24.4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2.89万分。28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90.51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52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9.7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8.5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6.06万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9日

 

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

注:1.按照GB27999,2016年企业达标值为目标值的134%;

2.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按车型对应产量/进口量加权计算得出。车型燃料消耗量须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 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检测;

3.试验室检测燃料消耗量数据与实际燃料消耗量数据存在差异;

4.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不含出口乘用车;

5.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部分特殊企业在计算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时达标值乘以相应数值。标注“**”的表示达标值乘以160%,标注“*”的表示乘以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