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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与即将实施政策大有关联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2-11 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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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与即将实施政策大有关联 已经临近春节假期,业界最为关注的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仍然杳无音讯。不过大部分车企和上游核心零部件

               已经临近春节假期,业界最为关注的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仍然杳无音讯。不过大部分车企和上游核心零部件企业汲取了2017年的教训,提前做了补贴下调的准备。

               可以说,接下来的1-2年内,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仍然会因为各类政策的影响而产生不同程度的波动。

               其实在2018年,除了即将实行的新补贴标准政策,还有不少与产业息息相关的政策已经实施或者将要执行。

               一、双积分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双积分”政策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暂定2018年只统计不处罚,2019年、2020年开始对不达标企业进行处罚。

              双积分政策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另一部分是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积分是可以交易的,负积分的车企可以向积分富余的企业进行自由购买。

            据介绍,双积分办法实施以后,工信部会搭建一个积分交易平台,让正积分和负积分能够通过市场交易来归零,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合规要求。

           就是一个车企如果一年生产100万台燃油汽车,那么按分值系数它必须卖出3万台左右的纯电动乘用车。

           这将是国家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促进车企向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转移,按照2017年各大汽车集团的销量,还有较大部分燃油车大户和外资品牌存在很大的压力。

          有分析指出,双积分政策特别是新能源积分政策,是双刃剑,虽然会刺激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张,但同时也会刺激合资品牌新能源快速投放,对自主品牌形成挤压;另一方面不排除企业为了避免惩罚,牺牲利润来快速发展新能源,并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等等。

          二、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电动客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近日,工信部发布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至2月24日。该标准有望在2018年正式颁布实施。

          其中,《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对电动汽车所特有的危险规定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的要求,并规定了电动汽车电力驱动系统和与其传导连接的辅助系统(如果有)防止车内和车外人员触电的要求。

         《动力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是基于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升级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三、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开通

          2月1日,中机中心宣布将开通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要求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企业产品都必须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申请厂商代码,并备案编码中“规格代码”和“追溯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

         对应每一款备案产品,企业都必须上传清晰、完整的产品照片,并显示编码及位置。这表明每一款动力电池产品都有了一个“身份证”,其产品性能指标如何,其应用在哪一辆车,出过什么问题,退役后去向何方,都可以对其进行追溯和管理。

           从2017年开始,国家主管部门针对动力电池安全、标准和管理的政策越来越细化。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利于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溯源,并促进电池安全性管理推动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四、《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2018年出台

           2017年12月4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向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政策将于2018年正式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中有一项较重要的信息,在车辆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中,将根据不同车辆类型及最大允许重量,按照淘汰率30%左右的原则,提出了相应车型的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指标。

           该意见稿还从从车辆外观与配置、环境适应性、动力性、续驶里程、经济性、可靠性、充电性能几大方面,对电动营运货运车辆的选型技术提出了非常具体的指标要求。并对电动货车的涉水性能试验和潮湿性能试验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五、2018年继续免购置税可省下2万元

           自2018年1月1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另外,财政部发布通知显示,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者对于小排量乘用车的热度将受到一定影响。

           而按照目前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1.17(增值税)×购置税百分比(2018年是10%)=车辆购置税金额,购买一辆20万辆的新能源汽车可省将近2万元左右。这样一来,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大幅拉升。

           六、动力电池包(系统)强检项目调整 2018年1月1日执行

          11月24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通知表示,将对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的审查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新申报的汽车产品自2018年1月1日(公告第304批)开始执行。

           其中提到电池包申报值和实测值的误差范围:1、尺寸参数允许偏差±1%;2、质量参数允许偏差±3%;3、容量参数允许偏差±5%。另外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需要满足8大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