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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纯电动车不受限行限制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12-05 09: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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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纯电动车不受限行限制 日前,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

日前,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郑州市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字母为“D”的微型、轻型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最后一位字母为“D”的中型、重型纯电动汽车,不受限行限制。

了解到,根据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机动车已成为pm2.5的主要来源。其中郑州机动车占比约27%,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仅次于北京,明显高于天津、石家庄、济南、太原、西安等省会城市。目前,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并且每年以4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加上市区道路拥堵等原因,造成机动车污染日益突出,亟需解决。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会议精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0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

限行区域为: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和租赁车辆)、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字母为“D”的微型、轻型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最后一位字母为“D”的中型、重型纯电动汽车。

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不按限行规定上路车辆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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