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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充电桩力争保有7万个 新能源汽车广州畅行无忧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10-12 0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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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塔东广场公共停车场里的18台充电桩去年八月开始对外开放。根据规划,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明年,广州市公交车将全面实现电动化!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广州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0年底,广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将达20万辆。为了鼓励政府部门使用新能源汽车,未来财政资金还可用于新能源车辆使用、道路通行、充电服务等。

力争到2020年底, 新能源汽车整车年产能30万辆以上

《方案》指出,自2010年以来,广州连续6年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4万辆,位居全国城市前列,车辆累计行驶里程约6亿公里,累计充电超1亿度,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为推进广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广州将立足于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增强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能力,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与此同时,发展动力电池(包括原材料、电芯、成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和充电配套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基本建成面向国际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

出租、环卫、物流领域

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方案》还明确,未来将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鼓励出租、环卫、物流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每年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为了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指出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选择租赁新能源汽车出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在广州推广应用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除继续给予车辆购置地方财政补贴,且补贴额度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以外,财政资金还可用于支持车辆使用、道路通行、充电服务等方面。

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探索并有步骤地推动充电共享经济发展,也被同步写入《方案》。

根据规划,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实现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电服务,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此外,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中,其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安全应急等都将做规范管理,以实现各相关领域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据《方案》初步规划,广州力争到2018年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20万辆左右;2017-2018年全市约新增新能源私人用车(乘用车)5万辆,到2020年全市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2万辆。

广州8万多公里地下管线 未来将得到更好管理

“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出台

新快报讯 总长度83700公里地下管线未来将得到更好的管理,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法制办提交的《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全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保护、信息管理等活动进行规范,并提出由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办法》指出,广州存量地下管线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给水、排水排污、燃气和综合管廊等,总长度为83700公里,由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众多,存在“多头管理”问题,未来将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管理体制。

具体说来,《办法》明确了由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政府指定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和建设管理;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管理以及信息和档案管理;发改、水务、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管理的地下管线的行业管理。

与此同时,做好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做好源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下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

会议指出,做好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提升城市品质的需要。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办法》规范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国土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同步对地下管线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