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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无法上牌 特斯拉遭索赔430万元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09-05 1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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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无法上牌 特斯拉遭索赔430万元北京某科技公司在获得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后,购买了一辆特斯拉生产的新能源车,但之后却因为购买的汽车没有进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

北京某科技公司在获得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后,购买了一辆特斯拉生产的新能源车,但之后却因为购买的汽车没有进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无法上牌照。认为特斯拉销售公司隐瞒电动汽车的真实情况,科技公司将特斯拉汽车销售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430万余元。昨天下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科技公司起诉称,2017年2月,公司摇号获得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决定购买特斯拉公司的ModelX100D新能源车。在买车的过程中,特斯拉公司没有提醒原告选购的车型没有列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不能在购买后办理北京市新能源机动车牌照。在提车的时候,特斯拉销售公司员工也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原告。之后,科技公司多次询问所买的车型申请进入目录和上牌照进展,特斯拉销售公司称5月会进目录,但截至5月2日该车型仍没有入选工信部颁发目录。

科技公司认为,他们所购买的车型没有列入目录,特斯拉销售公司应该进行明示,但特斯拉销售公司却隐瞒商品真实情况,误导原告作出错误决定,完成大额消费购买行为。另外,公司的车辆购买指标8月26日也受影响失效了,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特斯拉销售公司赔偿三倍损失361万余元;车辆保险损失等共计75万余元。

对于起诉,特斯拉销售公司称,科技公司购买车辆并不是为了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而是用于公司运营,因此不属于消费者,索要三倍赔偿其所受损失,法院不应支持。

另外,公司与科技公司签订的协议也约定,如果国家或车辆登记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对车辆购置、登记或使用有限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特斯拉销售公司不能保证一定能完成机动车登记,不能保证车辆一定能被准予在道路上行驶。国家或车辆登记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有可能发生变化,公司也不能保证原告能按照签订合同时的相关规定享有权利、享受各种优惠、福利。

在法庭上,特斯拉销售公司称,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刚进入中国的时候,是没有一款列入目录的,后来才渐渐列入目录,但100D这一系列的车型都没有进入目录。没有进入新能源目录的汽车也可以销售,只是无法享受新能源车牌的待遇,但新能源的车可以上汽油车的牌照。公司也知道涉案汽车没有列入目录,不能上牌,所以才在协议中约定“原告同意自行完成必要的机动车登记”。

特斯拉销售公司还表示,公司是在全国进行销售,而牌照注册是在本区域内注册,可以上汽油车牌照的车不一定能上新能源牌照,因为新能源牌照的规定各地有异。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