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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能源车资质前 企业不得不了解这条“新政策”!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03-25 09: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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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能源车资质前 企业不得不了解这条“新政策”! 3月22日,发改委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这个政策和汽车圈有关系吗?当然有,新建纯电

3月22日,发改委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这个政策和汽车圈有关系吗?当然有,新建纯电动乘用车资质申请就要按照这个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申报。那么准备申请资质的企业们可要好好读读这个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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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发布,是为了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的贯彻落实,发改委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进行了修订,并补充了备案管理的内容,形成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准备申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可参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准备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建纯电动乘用车资质申请方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资质是仍需要先向地方发改委提出申请,通过后,再由地方发改委向中央递交申请。

在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这意味着发改委可能将不再核准燃油车生产企业,想通过申请资质进入造车队伍的企业就必须申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资质。

截止目前,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目前已经有11家企业成功申请,据第一电动网记者了解,2016年共有12家正式申请,其中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长城华冠、奇瑞新能源、敏安汽车、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国能新能源、知豆11家获得资质,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条件不满足被拒。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常务副理事长张书林在一次会议上介绍,2017年已经有3家左右企业正式提出了申请。总结申请资质的企业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传统汽车生产企业资本化改造、汽车专门研发机构、汽车零部件企业、有汽车生产基础以代工方式生产的企业、从传统汽车企业走出的技术人员成立的公司,海归的技术人才组建的研发团队、中外合资企业、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购买国外公司技术到中国建项目的企业等。

政策原文公告如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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