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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要求曝光 非个人用户行驶里程须达3万公里?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7-03-22 16: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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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要求曝光 非个人用户行驶里程须达3万公里? 业界期待已久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

业界期待已久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有关事项将于近期发布。3月22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对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有关事项财政部已经签批完成,或在本周启动四部委会签,预计将于近期发布。

消息人士向透露,2016年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或也需要累计行驶里程达3万公里才能清算补贴。

据了解,后期财政部、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和现场抽查。对核查发现生产企业或运营单位篡改运营里程数据等弄虚作假申请财政补贴的情况,视同去年骗补核查,所有补贴资金扣除。

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

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了解到,在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要求中,增加了“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的要求。

从补助资金的使用上来看,增加该要求是为了防止骗补,杜绝出现有车不运营,大量闲置的情况。实际上,国家出台此项政策,本意是为了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要求车企自己对自己的车辆负责,不断提高车辆性能与产品质量。对于车辆运营商而言,也会更加关注运营的实际情况,推动了车辆的实际应用。有利于新能源车在终端市场上的推广与使用。

从物流车运营企业的角度来看,只要每台车都在行驶,每天行驶里程在100公里左右,1年是能够满足3万公里要求的。从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市场来看,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租赁市场空间尚小,一台车一年才可能跑1-2万公里,3万公里才能拿到补贴的话,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太大。

严密核查杜绝骗补

“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对于骗补行为是零容忍的。”,工信部部长苗圩今年在人民大会堂“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

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本次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将采用企业填报运行里程数的方式,后续财政部、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和现场抽查。对核查发现生产企业或运营单位篡改运营里程数据等弄虚作假申请财政补贴的情况,视同去年骗补核查,所有补贴资金扣除。

至于核查的常规手段,了解到,主要是核查监控终端数据。对于监控终端数据意外中断,而实际仪表里程已达到3万公里的车辆,企业可按实际仪表里程填报,同时备注说明监控平台和实际仪表里程数据偏差原因。

2016年,骗补俨然成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最大丑闻。2016年9月8日,财政部通报了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河南少林客车5家典型骗补企业,并给出了处罚结果,之后工信部对吉姆西除外的四家企业做出了进一步的处罚决议。2017年2月4日,工信部又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7家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财政补贴资金不是“唐僧肉”。对骗补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已经对部分骗补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并依法从严处理和处罚,已经追回骗补资金和罚款约23亿元,并且对有问题的车辆不再补贴,对闲置的车辆也暂缓清算。

利润空间巨大、国家补贴程序漏洞、地方审核不严共同造成了新能源汽车骗补的发生,随着骗补事件的发酵,国家在财政补贴、准入门槛、监管机制三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预见的是,当国家完成对诸多骗补车企的打击、强化化申报机制之后,新能源车市场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会越来越严格。不过近期连续出台的政策,预示着市场终会逐渐成熟并进入良性。

关于补助资金清算事宜及行驶里程要求的补充说明

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事宜,最早要从四部委2015年4月22日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说起。查阅上述134号文件,关于“资金申报和下达”,通知指出,“年度终了后进行资金清算。年度终了后,2月底前,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按照上述渠道于3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目前正值3月下旬,时间节点与134号文件中要求的“3月底前上报至四部委”基本吻合。

然而,在当时的134号文件中,对于推广的新能源车辆,并未明确提出“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的要求。根据了解,“非个人用户行驶里程须达3万公里”的要求最早出现于2016年12月29日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文件中。958号文件明确指出,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此外,记者注意到,958号文件的执行日期是“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文/ 岳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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